1.招标条件 裕民县均朱热克村供水管道工程已经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以塔地发改农经[2014]10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和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裕民县中小型公益性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裕民县均朱热克村供水管道工程建设内容:供水管道2.566公里(管道为双管,安全饮水供水管径为110mm在桩号0+083处与渗管相接,节水灌溉供水管径为400mm在桩号0+045处与渠首末端沉砂池相接),管线建筑物30座,过洪及交叉建筑物11座,水源为科克萨依河。工程主要管材由发包人通过政府采购提供。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2014年10月20日-2015年7月30日。 建设地点:裕民县均朱热克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3年以上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价格 裕民县均朱热克村供水管道工程经备案的发包价格、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10月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时30分,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光明路54号,地区住建局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和新疆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裕民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裕民县友好路43号 联系人:赵辉 电 话:0901-6526354、6526529 (传真) 138993935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联 系 人:张伟、王鹤宇 电 话:18999792745 18129010001 0901-6222598(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