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省住建厅对省政协提案的答复中获悉,该厅拟推动开展广东城市地下管线(包括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立法研究,明确部门职责,以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长效管理机制。
在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林有勤提出提案认为,传统城市管线均采用直埋或架空的方式进行铺设,这种各自为政的管线“埋入式”建设方法,不仅造成“拉链路”现象,而且会使地下空间因无序开发而造成浪费,成本相当高昂。为解决目前城市地下管线各自为政的情形,唯一的途径就是建设地下城市管线综合管廊,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和一套相适应的管理办法。
对此,省住建厅在答复中透露,接下来将推动开展我省城市地下管线(包括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立法研究,明确部门职责,以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因地制宜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各市完成规划编制,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示范段建设,探索采用PPP投融资模式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引进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设施建设和运营,实现政府和民资的双赢、互利。
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地市均开展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一些城市开展了示范点建设。如广州已完成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32.6公里,其中广州大学城综合管廊在小谷围岛中环岛隔离绿化带地下,沿中环路呈环状结构布局,全长约10公里,是广东建设的第一条综合管廊;深圳市编制完成的《深圳市共同沟系统布局规划(2010-2020)》,确定将在前海、光明、坪山等地推广以共同沟的形式敷设地下管线;珠海市已完成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共33.4公里;佛山市东平新城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全长960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