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上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政务会议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自2019年3月1日,《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市城乡建委等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中央驻皖、省、市新闻媒体记者近百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观宝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孔向阳讲话,通报了《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并作为今后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市政府副市长赵兵让讲话,提出了《条例》贯彻落实的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条例》作为普法内容,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实施,标志着合肥市地下管线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时代,是合肥市城乡建设的里程碑。
合肥市地下管线立法是对几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对未来的期许;是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重点解决长期困扰地下管线工作的突出问题;是对业已建立的体制机制的固化,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操作性强。该条例的出台,将为合肥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等,提供法制保障,对于提升合肥市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发挥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会后,市城乡建委管网办主任李彬接受了媒体集体采访,就《条例》实施背景、立法意义及特色亮点等方面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