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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第一部地方法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 | 来源:大众网

42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枣庄第一部地方法规《枣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51日起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娅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广忠,市城建档案馆馆长钟家勇出席会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蒋计霞主持。

据了解,20161月中旬,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赴青岛市、淄博市学习考察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并将《办法》列入2016年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市住建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10月中旬,市政府法制办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委等16个部门意见。1028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立法调研组赴滕州市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观摩滕州高铁新区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并召开立法座谈会。1124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座谈会,征求《办法》修改意见和建议,市政府18个部门单位和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在对征集到的意见以及外地有关经验进行梳理和论证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陈娅莉表示,《办法》已于今年315日正式公布,并将于5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建市以来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

关于制定该《办法》的必要性,陈娅莉解释说,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地下管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与此相适应,地下管线的管理也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近两年,我市完成了市区地下管线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但从总体和长远看,我市在地下管线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地下管线管理涉及部门和单位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工程档案信息归集率还不高,尚未建立起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影响了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库的准确性等等。

目前,地下管线管理主要依据相关法规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国务院、住建部的相关文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从地下管线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统筹管理的整体性看,难以适应现实及长远的需要。为切实加强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现代化城市建设质量,制定《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立法的总体思路,陈娅莉告诉记者,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地下管线管理内容和国务院、住建部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实际和需求,《办法》以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为核心目标,按照“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理顺地下管线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解决马路“拉链”、提高档案信息归集率等突出问题,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法制化;完善、强化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力争使地下管线各个环节有法可依;坚持改革创新,体现前瞻性和全面性,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突出我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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