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审议。
据介绍,厦门是国内较早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城市之一,从2007年湖边水库综合管廊建设至今,已建成投用的干支线综合管廊长达27.58公里,缆线管廊50.46公里,在建干支线综合管廊32.7公里,“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建干支线综合管廊70公里。目前,厦门正大力推进翔安新城、翔安新机场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龚建阳对《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比如,《草案》强化了入廊要求。他介绍,《草案》拟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以外,“已建设管廊的城市道路,所有管线应当纳入管廊”,并对挖掘道路建设管线行为予以严格限制。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草案》也将规定处罚责任,比如对管线单位应当入廊而未入廊的,被责令限期改正且逾期未改正的,或将面临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等,以加大管线入廊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