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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地下管线的“交通法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 来源:齐鲁壹点

12月21日上午,滨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对《滨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进行了解读。

《滨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于2016年1月份正式启动,由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6月29日,该规划通过省住建厅技术审查,10月,滨州市政府批复管廊规划。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马路拉链”凸显。管线不能一次性敷设,道路重复挖开,这是目前国内各城市都普遍面临的“城市病”之一,也是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引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2号),2015年9月省住建厅引发了《关于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和2016年重点项目提报工作的通知》(鲁建综函[2015]39号)。为有效指导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管廊规划》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这次规划范围为滨州市主城区(包括滨城区及开发区)、高新区、沾化区、北海新区。规划至2020年滨州市综合管廊规划总长度51.6公里,其中干线综合管廊11.2公里,支线综合管廊25.2公里,缆线管廊15.2公里。按照住建厅的统一要求,有条件的县在2016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规划,博兴、邹平已启动规划的编制,其他县区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

滨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孟祥东介绍,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能够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问题,还极大方便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地下综合管廊还能发挥保障民生、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节省土地资源;此外。该系统还具有一定的防震减灾作用。同时,建设地下管廊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另外,为更好地加强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还将出台《滨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完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为管廊建设顺利实施保驾护航。记者 张爽 通讯员 房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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