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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等颁布《意见》推进地下管线纳入综合管廊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等共同颁布《关于推进地下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意见》,鼓励管线权属单位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严格实施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建立管廊有偿使用制度等,共同做好管线入廊工作。

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补齐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意见》明确,各地要统筹安排管廊管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编制相关专业规划时,要充分结合城市管廊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入廊的各类管线建设规模、时序等。已经纳入电网规划的电力管线,电网企业要结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将入廊部分的电力管线纳入电网年度建设计划,与管廊建设计划同步实施;严格实施地下管线规划管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经批准的管廊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建立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用,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按照相关原则,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原则上能够通过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的,鼓励由入廊单位与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对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各市价格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各管线单位应将入廊费、日常维护费等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作者: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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