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记者8月1日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成都市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成都市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按照《实施意见》,成都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将充分发挥“山、水、林、园、田”生态本底对城市的生态支撑功能,把海绵体建设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全过程,注重“自然和人工结合、生态办法和工程办法结合、地上和地下结合”。
按照《实施意见》,成都市将分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订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指标体系,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目标要求、技术方法系统纳入新区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工程实践中;与此同时,有序实施海绵型旧城改造,因地制宜采取微地形处理、屋顶绿化、透水铺装、柔性防水基础、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消除城市易淹区,提高旧城区内的排涝治涝能力,逐步根治旧城内涝现状。此外,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型城镇建设,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进海绵型城镇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要在成都高新区中和片区,按照“老区以问题为导向”的要求,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与此同时,大力推进环城生态区海绵综合体工程、海绵型小区建设工程、海绵型绿地工程、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工程、海绵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的建设。本报记者 侯初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