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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办发文通知 明确城区污水管网分级管理维护责任主体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8日 | 来源:十堰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十堰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规范城区污水管网管理,近日市政府办发出通知,明确城区污水管网分级管理维护责任主体。

通知明确,市住建委是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污水管网发展规划及污水管网维护、改造、管理的年度计划拟定工作;负责全市污水管网管理维护的督办、检查和组织实施工作。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负责城区主干道、主河道污水主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维护、疏通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改造计划的拟定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水次、支管网以及背街小巷管网的日常巡查、管理、维护、疏通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房地产物业小区、老旧小区污水管网的监督管理及检查考评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切实担负起污水管网维护管理责任,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城市维护费统筹安排。(徐正国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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