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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出台 《输油管道安全保护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0日 | 来源:滨州日报

4月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 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油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与潍坊输油处联合出台 《输油管道安全保护举报奖励办法》, 从即日起, 对于发现涉及危害管道安全情况并提供重要线索和信息的公民, 将采取措施予以奖励, 同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办法》 规定, 根据举报线索, 找到打孔盗油阀门,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标准为1000元/阀门; 根据举报线索, 找到重大隐蔽性 (租房埋管盗油、 利用定向钻敷设管道盗油、 挖地道敷设管道盗油等) 打孔盗油位置,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标准为2000元/处; 对提供线索并配合抓获盗油车辆的, 经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后,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标准为1000元/车; 对提供案件线索并破获案件的, 经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后, 根据案件性质、 涉案金额等情况, 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0—3000元; 抓获盗油分子并扭送公安机关的, 经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后, 每抓获一名, 奖励10000元; 对提供线索或实名举报破获重大涉油团伙、 挖出幕后保护伞的, 经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后, 根据案件性质、 涉案金额等情况, 奖励举报人5000—50000元。凡是举报非法收油点、 净化点、 土炼炉以及地炼、 收赃等线索, 经确认证据确凿, 视情奖励举报人2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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