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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定安县将全面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建档

发布时间:2016年2月3日 | 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

21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定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定安县人民政府开幕。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林如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市政道路管线铺设及管理的建议。

《建议》认为,定安县市政道路管线铺设存在以下问题:

管线错综复杂,铺设无序。定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发展,道路建设从2006年的1720公里发展成现在的3560公里,2011年,定安县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数据显示,共有11类建设管线407公里,管线错综复杂,各类管线未按有序铺设,见缝插针,地下管道纵横,地上线路有如蜘蛛结网。

各自为政,矛盾频现。城市地下管线产权及管理部门涉及十几个,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比较严重,施工挖断管线事故不断,违法占压管线等安全隐患突出,马路重复开挖问题屡见不鲜,管线安全事故日益增多。

频繁施工,浪费财力物力。随着定安县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不仅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因此城市对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给水排水管线、广播电视等维持城市“生命力”的各种市政管线的需求量日益剧增。各管线承建单位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现状或未来的需求,挖掘城市道路来铺设、更新和维修管线,甚至刚铺设好的道路,很快会被其他管线单位开挖施工,如此经年累月不断的挖掘、铺设、再挖掘、再铺设,造成恶性循环,这对于城市交通、人们正常生活影响很大,而且在这样反复不断的循环过程中,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

为此,《建议》提出一系列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城市管理电子档案统筹管理。全面对定安县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建档,建立电子档案,由县环城委负责日常管理,今后改建、新建、扩建的管线项目,须经县环城委审批后才可动工建设,管线项目单位竣工后,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竣工图给环城委备案,经环城委进行管线档案验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新增市政道路要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2014年起,住建部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20158月,国务院出台了《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至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问题将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因此,定安县要立足长远,将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纳入城市总控规编制,凡新建道路,其综合管廊须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未将综合管廊列入道路建设内容的,不给予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报建。综合管廊竣工后,所有地下管线必进入,否则不批准施工。对未建设综合管廊的已建道路,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分年度改造综合管廊系统,最终全城形成综合管廊网络。

明确地下综合管廊实施主体。一是由县城投公司利用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综合管廊,建成后出租给各管线企业。二是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整合各管线企业年度维修资金。每年因台风、项目建设、规划调整、道路开挖需要迁移、拆除、损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达上千万元,把这些年度维修资金整合起来建设综合管廊,减少企业的持续投入,又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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