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根据住建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委部署要求,山东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9号),并于12月对全省17个设区城市和部分县级市进行了实地检查。一、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总体上看,我省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文件规范,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全面、进度基本符合要求,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信息系统基本建立。一是大部分城市高度重视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地下管线普查明确了牵头部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其中,淄博、德州、莱芜成立专门的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处并赋予相关职能,综合协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从项目立项、规划、施工、覆土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予以把关。二是全省城市地下管线建设配套制度齐全,绝大部分城市建立了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体系,确保了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施工、竣工测量、归档等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施工秩序规范,保证了施工的质量安全。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淄博市印发了《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了《淄博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2014版)等规章制度;日照市出台了《日照市城市管线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三是开展管线普查,绝大多数城市能够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共普查各类管线长度192812公里。四是认真隐患排查,大部分城市建立了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方案,但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推进缓慢,甚至部分城市未进行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排查,没有明确消除隐患的责任单位。五是全省17设区城市除济南正在建立未投入运行外,其他设区城市已经建立并运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县级市也积极建立并运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大部分城市出台了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下一步,山东省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快地下管线方面的立法工作,依法规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充分保障地下管线的运行安全,切实提高城市管线的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