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 : English  |
申请入会 |注册 |登录

山东:要求设区城市明年6月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6日 | 来源:大众日报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下发通知,要求设区城市明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其它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在2016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并提报2016年的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建设区域不小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 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

规划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编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明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工程措施。

建设项目包括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水系保护和生态修复、排水管网与调蓄设施建设等项目类型。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姚坡 杨学莹)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