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嘉兴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部署项目推进过程中重难点问题。
二是提供系统制度保障。制定了《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结合财政资金使用,从系统性角度编制《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规划》,对示范区内实施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为项目实施做好相关准备。
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成立了嘉兴市海绵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在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引入专项性、实力雄厚的战略合作伙伴。成立了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选择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积极探索设立海绵城市建设发展基金,以建立长效的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