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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道路反复塌陷,谁该担责

发布时间:2015年7月31日 | 来源:中国吉林网

729下午,郑州市西三环建设路立交桥下西南角的机动车道上,突然塌陷出一个口径约2米、内径约5米的深坑。停在路上的一辆电动车,也随之坠入坑中,后被车主和过路群众一起拉了上来。记者赶到现场时,郑州市须水公安分局的民警,正在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

据介绍,这已经是郑州市西三环快速路第N次塌陷了。与前几次塌陷一样,警方指挥车辆、行人绕行,市政应急抢险人员组织抢修。相关部门也在分析、查找西三环快速路塌陷的原因。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抢险、善后工作,清理事故现场,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无疑十分必要。但是,建成不久的城市快速路不断出现塌陷险情,而且每次给出的塌陷原因各不相同:有说大雨淋坏的,有说周边施工挖坑所致的,有说管道渗漏的,有责怪车辆超载的……不管咋说,同一条城市道路,反复出现塌陷险情,还有电动车掉进深坑,周边群众与行人、车辆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这显然不是小问题。尽管相关部门每次都找出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为路面塌陷背书。新建成的城市快速路说塌就塌,而且是反复的塌陷,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豆腐渣”这这个耳熟能详的的词汇。

虽说我们不必刻意拿赵州桥这样的古人杰作说事。但是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与《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支路基准期是10-15年。而城市快速路沥青路面使用年限是15年,水泥混凝土路面使用年限是30年。通车不久的城市快速路说塌就塌,说陷就陷,纳税人的钱就这样打水漂,让人痛心不已。如果真是公路质量问题,相关部门显然不能“抓走小鬼放跑阎王”,忽视对道路质量的调查。

关于道路、桥梁的质量问题,同济大学范立础教授曾举了一个例子:上海著名的“外摆渡桥”是一家英国公司设计的,上个世纪90年代,该公司来函给中国政府部门,称到某年某月某日,该桥寿命已到100年,他们对该桥的责任已经终止。人家英国公司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责100年,我们花费纳税人的钱修建的城市快速路为何如此弱不禁风?到底是大雨太大,车辆太多、超载严重,周边野蛮施工,还是快速路本身有质量问题,设计存在较大缺陷,工程监理方面失职,养护管理责任不到位?相关部门除了组织善后、抢修以外,对这些问题应该有明确的说法。

进一步说,不仅郑州西三环快速路快速现出“豆腐渣”原形,道路桥梁出现质量问题的报道屡见不鲜。湖南株洲待拆高架桥坍塌,通车不到5年的津晋高速公路坍塌,钱塘江三桥坍塌,武汉白沙洲大桥10年大修24次,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针对城市道路反复塌陷的实际,郑州市相关部门不仅要应急抢险、组织善后,而且要彻查事故原因,严处事故责任人,拿出诚意与行动整改问题,修补公路塌陷事故的制度漏洞,消除广大纳税人的疑虑,维护公共道路安全,杜绝道路反复塌陷之类的闹剧重演。(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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