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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城镇大运河两岸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14年6月4日 | 来源:UPCC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吕城镇大运河两岸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已经获丹阳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吕城镇

(2)工程监理规模:F型顶管直径800,长度120米;HDPE双壁波纹管DN600,长度2680米;HDPE双壁波纹管DN400,长度466米;D426*9钢管架设65.1米;检查井106座,沉井2座,工程造价约420万元。

(3)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控 制价为9.42万元(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监理费费率)

(4)计划开、竣工时间: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4.本工程监理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政大型土石方、市政管网(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咨询服务。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

(2)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 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情况。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出具“告知书”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至开标当日内。

⑨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负责人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

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6.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本项目招标人采用“网上竞争性发包”方式。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7.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网上 一次性 投标报价,报价高于监理招标控制价为无效    报价。

7.2在规定的报价时间结束以后,由网上管理系统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自动生成三个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次低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投标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招标人组织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具体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4640800201466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9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00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签署意见后退还。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投标报名后在业务查询“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报名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11.履约担保:

11.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1.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支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后付至总合同价款的65%,余款经丹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清。

13.入围方法和数量: 经公告后满足网上管理系统竞争性发包要求的全部入围。

14.招标人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韦福英传真: 电话:0511-86883089

邮编:212300 Email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传真:0511-8657833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64日至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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