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长春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登记工作的通告》,各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地下管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用局)提交城市地下管线资料。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本通告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热力、通信、广播电视、公共安全视频、交通设施、工业等各种管道(含沟、暗渠、暗河)和缆线资料(含住宅小区二次管网),以及铁路、民航、部队等其他单位的专用管线。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登记的内容为城市地下管线现有的信息,包括管线类型、材质、规格、坐标、高程、埋深、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管线位置、埋设年代、埋设方式、权属单位、构筑物、附属物、传输物体、配件规格、接口方式、管偏、井底深、总孔数、已用孔数、电缆条数、排水流向、井盖坐标、井盖形状、井盖材质、井盖尺寸、接入管数、电压值、压力、温度、灯头数、灯杆高度、电杆高度等内容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
各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当符合《长春市地下管线普查数据标准》的要求。资料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涂改和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