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统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建设行为,十堰市整合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相关职责,组建成立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
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为市住建委管理的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在原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内设机构基础上,增加地下管线工程管理科和地下管线稽查科。同时,对市城建档案数字化处理中心进行整合,组建为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
市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地下管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监督权属单位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项目、维修工程计划和抢修预案;受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查、审批;开展地下管线和城建档案管理稽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审查验收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地下管线基础资料和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利用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等。(余华韵 袁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