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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兵:依法管网符合国际惯例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 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央网信办连续召开“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和全国重点网站负责人座谈会。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综合人民网1024-26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网络空间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风清气正,很多与社会主流不相符合的东西污染着网络空气。比如,网络谣言此起彼伏、网络低俗屡禁不止、网络色情见缝插针、网络黑客层出不穷、网络渗透细水长流……众所周知的“薛蛮子”和“秦火火”,就是因在互联网上散播大量谣言而被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的“网络大V。以网络谣言为代表的网络乱象,不仅影响着广大网民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破坏了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损害着国家形象,影响着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依法打击和依法管理。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期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实社会中,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在网络空间里,法律同样应该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网络不是特殊产品,任何人在网络空间做了违法乱纪的事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近年来,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已联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如: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打击网络谣言、打击网络敲诈、整治互联网虚假广告等,网络空间已从原来的乌烟瘴气渐渐向清新绿色转变。随着网民数量和网站数量的增加,这样的依法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并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依法管网符合国际惯例,很多国家都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管理互联网。据媒体报道,美国自1977年便陆续颁布了《联邦计算机系统保护法》、《联邦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法》、《计算机安全法》、《电子通信隐私法》、《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域名注册规则》等多部法律管理互联网,开创了将法制引入网络空间的先河。德国从1977年便开始实施《联邦数据保护法》,并在刑法设立了数据侦听罪等法律法规。为杜绝非法内容及谣言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消息蔓延,新加坡政府于2003年成立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专事网络管理、监控,特别是过滤网络信息……在依法管网方面,很多国家已走在了前列,借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它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办网者还是上网者,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以秩序为基础,才能更充分享有参与、表达和监督的自由,网络空间才能得到良性、持续发展,信息网络技术才能成为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破坏现代文明成果的“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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