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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造成4死804万损失!多起有限空间事故警示:管网一线作业人员“保命守则”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 来源:

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丝疏忽酿悲剧。

近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接连发生,厦门“12·8”、江西抚州“6·4”、辽宁“8·12”……每一起事故都伴随着人员伤亡,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破碎的家庭,更暴露了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安全漏洞。

今天,我们结合官方事故调查报告,拆解事故真相、梳理共性问题、普及保命守则,无论是工程从业者、安全管理人员,还是一线作业人员,这篇推文请务必看完、转发,守住生命底线!

一、直击厦门“12·8”事故:4人殒命,全因这3个致命失误

2025年12月8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象屿保税区东大门,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悄然发生——污水管修复改造工程施工作业时,4名作业人员先后坠入污水集水井,最终因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并溺水身亡,直接经济损失达804万元。

事故全过程(官方通报原文整理)

1. 隐患埋下:12月5日,工程初步验收时发现下水道拦污栅垃圾外冲,要求施工方更换;

2. 违规作业:12月8日,谊岑市政公司5名作业人员运送新拦污栅到现场,10时58分,作业人员张某仓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污水集水井拆除旧拦污栅,随即发生意外;

3. 伤亡扩大:在场的刘某潮、邹某荣、刘某3人发现异常后,未做任何防护,先后盲目下井施救,最终4人全部中毒窒息,倒入污水中身亡;

4. 报警救援:另一名作业人员罗某新因被安排外出找材料,返回后发现异常并报警,但已无力回天。

关键警示:这起事故并非偶然,而是“违规作业+盲目施救”双重致命操作叠加的结果——1人违规下井,3人盲目施救,最终酿成4人死亡的惨剧,这也是有限空间事故最典型的伤亡扩大模式。

二、多起事故共性剖析:6大问题,戳中行业痛点

不止厦门“12·8”事故,梳理近期全国公开通报的有限空间事故(江西抚州“6·4”4人死亡、辽宁“8·12”3人死亡、深圳“6·28”1死1伤等),发现所有悲剧都存在以下6个共性问题,值得全行业警惕:

1. 风险辨识缺位,对“致命环境”视而不见

涉事单位均未识别有限空间的高风险——厦门事故中,新建污水集水井通水后,旧管网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充盈至新管网,形成密闭高毒环境,但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均未察觉;江西抚州垃圾填埋场清淤作业,未意识到淤泥发酵会产生硫化氢,直接安排人员下池。

2. 企业违规操作,安全责任彻底悬空

① 施工单位无资质承揽工程:厦门谊岑市政公司仅有施工劳务资质,却违规承揽污水管修复改造工程;

② 未落实作业规范:所有事故均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基本原则,作业前未审批、未交底、未配备防护装备;

③ 违法发包转包:部分项目(如厦门事故)违反规定直接委托施工,未签订书面合同、未核实施工方资质,项目“未签先建”“未验收先投用”。

3. 监理失职失责,全程“形同虚设”

厦门事故中的监理单位(厦门大如国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组建监理机构、未任命监理工程师,未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作业方案,对现场违规作业未制止、未报告,全程未履行监理职责,成为事故的“帮凶”。

4.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应急能力缺失

所有事故中的一线作业人员,均未经过有限空间作业岗前培训,不了解有毒气体危害,不知道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更关键的是,发现有人中毒后,未按规程报警,而是盲目下井施救,直接导致伤亡扩大(厦门、东莞双洲纸业等事故均是如此)。

5. 国有企业管理缺位,示范作用缺失

厦门象屿集团、象屿地产集团等国有企业,对下属单位和代建项目安全管理不力,对小额工程、零星项目“降标准、减要求”,违规直接委托施工,未落实安全责任,成为事故背后的重要推手。

6. 监管存在盲区,专项整治未形成闭环

部分地区监管存在“重在建项目、轻零星工程”“重许可、轻过程”的倾向,自贸区、劳务外包企业等未被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导致违规作业无人监管,隐患长期存在。

三、必看!有限空间作业“保命守则”(住建部官方指引)

根据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整理出一线作业人员必须牢记的“保命5条”,刻在心里、落在行动上!

守则1: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核心中的核心)

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污水井、化粪池、地下管网、浆池等)进行机械通风,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通风后,必须用专业仪器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等)和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持续检测。

守则2:不防护、不作业,防护不到位绝不下井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全身式安全带、长管呼吸器(严禁使用过滤式呼吸器),现场配备应急救援三脚架、救生绳等装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全程监护,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

守则3:不审批、不作业,流程绝不能简化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严禁无审批、无方案、无交底作业。

守则4:不盲目施救,牢记“先报警、再救援”

发现有人在有限空间内中毒窒息,立即拨打119和120,严禁未佩戴防护装备盲目下井施救!正确做法是:启动应急预案,使用救援装备(三脚架、救生绳)实施科学救援,等待专业人员到场。

守则5:未培训、不上岗,能力不够绝不开工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掌握风险辨识、防护装备使用、应急处置等技能,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培训记录留存不少于3年。

四、行业反思: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守住安全底线

厦门“12·8”事故调查报告中有一句话,值得所有从业者深思:“任何以‘进度需要’‘程序简化’为由削弱安全前提的做法,最终都会以事故的形式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企业而言,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违法发包、无资质施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防护装备和救援器材,让安全责任穿透到每一个班组、每一名作业人员;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而言,要强化现场监管,聚焦有限空间作业关键环节,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走过场”式检查;

对于一线作业人员而言,要牢记“保命守则”,拒绝违规作业,不存侥幸心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延伸参考:如需获取《广东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指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

每一起有限空间事故,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对规则的践踏。愿所有从业者引以为戒,把安全放在首位,让“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成为本能,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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